华贸物流: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泽平)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贸物流”)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独立性情况
张泽平,曾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基础教育学院教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中国驻马其顿共和国大使馆领事部主任。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科林源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我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我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二、 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年全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7次,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泽平 | 17 | 17 | 16 | 0 | 0 | 否 | 2 |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3、现场考察工作
2023年度,独立董事多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分析具体情况,积极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公司管理层充分与独立董事沟通,尊重、听取独立董事意见。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下列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对外担保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且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 担保的情形。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关于高管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的董事会决议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薪酬标准、薪酬调整以绩效为依据,参考行业水平以及具体情况制订,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有关的议案。
3、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分红。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招标程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架构和体系完整,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公司在运营管理的各个关键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各项制度均能得到有效执行,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授权审批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慎重、独立地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同时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独立董事:张泽平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