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2023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召集并主持,钱朱熙女士在会前对本次监事会召开时间做出了说明。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