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谢佳丹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保持独立性定期轮换的原因,现改派洪晓璐先生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晓璐先生,2021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晓璐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