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便于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以下事项敬请注意: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请按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要求,按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确认与会资格。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四、股东请尽量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会议签到,13:20为会议报到的终止时间。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8日13:3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填好表决票交大会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做出紧急处理。感谢您的合作!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13:30开始召开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北园区行政楼416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日期:2024年5月8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一)2024年4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四)宣读、审议如下提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10.02、《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10.03、《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10.04、《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0.05、《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6、《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0.07、《关于修订<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8、《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发言
(六)现场表决:对会议提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七)大会工作人员清点现场表决票,计票人进行表决票统计;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出席会议董事签署决议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晴联系电话:0571-89195143指定邮箱:board01@cfmoto.com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邮政编码:31119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工作情况和经营状况,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推动公司保持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一)聚焦主业,经营业绩稳健提升
2023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务实开展工作,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不仅实现了财务业绩的历史性突破,并且还推动了企业综合实力迈上新的台阶。全年营业总收入121.10亿元,同比增长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亿元,同比增长43.65%,并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调结构、拓市场,夯实发展基本盘
全地形车板块,公司充分发挥产销全球化布局优势,加速市场零售去库存,深挖区域市场潜力,重点关注高端市场和高端产品的比重,全年全地形车累计销售14.65万辆,实现销售收入65.04亿元,虽同比下降4.88%,但通过全渠道库存优化,去除潜在风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经营质量与发展韧性。目前公司全地形车出口额占国内同类产品出口额70.79%,稳居龙头地位;美国市场成长势能强劲,经销网点持续铺开,欧洲市占率不降反增,继续蝉联市占率第一。
两轮车板块,积极推进精品发展路线,以450SR、450CLC等拳头产品为支点,不断升级迭代现有产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全年两轮车累计销售19.70万辆,实现销售收入44.79亿元,同比增长32.85%。国内两轮实施精准营销策略,以“去库存,保价格”、“渠道向心力建设”等策略为支撑,有效保障了国内市场与渠道的稳定,实现了8.63%的销量增长;海外市场高歌猛进,两轮外销9.77万台,营业收入实现22.91亿元,同比增长78.22%,通过渠道扩张、新品上市共同发力,出口延续较快增长,向世界级中国品牌持续迈进。
极核电动板块,“ZEEHO”渠道、产品加速布局,发布电摩产品AE6+、C!TY
系列新产品,并重新定义高端电自—AE2,获市场广泛关注和好评,引领电自领域“向上破局”,全力构建第三业务成长曲线。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品牌深耕,第二年征战MOTO GP赛事,美国站和澳大利亚站两次荣登世界顶级赛事领奖台,展现中国品牌实力;启动“中国天才车手”培养计划,助力中国车手逐梦顶级赛事,为未来MOTOGP赛场注入更多中国力量。
2、科技引领,构建产品生态新高地
公司坚持精品策略与国际化、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方向,积极把握市场需求,技术路线不断迭代更新,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全年研发投入9.2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7.63%,同比增长22.88%,产品创新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客户场景化需求为驱动,新品市场投放速度加快。四轮车完成Z950、新款X8和X10等系列产品创新研发,实现了公司大功率、大排量技术的迭代升级;两轮产品谱系和排量段不断完善,800NK、XO狒狒、450NK、450CLC等新品相继上市,不断丰富两轮品线。
面向“电动化”、“智能化”新赛道,公司深化布局三电领域及智能化发展,从用户日常出行场景出发,以技术创新赋能新能源产品焕新,陆续发布AE6+、C!TY、AE2系列车型,全力拓展电动出行市场,进一步完善电动两轮体系。智能化领域,完善全栈自研智能化团队的搭建,并在智能网联、智能座舱、智能驾驶三大核心功能领域持续发力,围绕整车生态,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好玩的智能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37项发明专利、21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9项外观设计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有效授权的专利1,326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实用新型专利1,044项、外观设计专利178项,进一步拓宽护城河。基于持续的创新发展能力,公司陆续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等称号。
3、全球化布局加速,推动产能协同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集团化规控管理和全球化产业布局,以自主经营、产供销协同为主线,持续推动全球各生产基地运营,逐步形成国内外互补协同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产业生态融合,积极推动全球化制造布局,激发产能潜力,打造“全球制造”核心竞争力。墨西哥现地化项目完成一期建设投产,以“属地化”
策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进一步增强了产业协同效应,为产品的快速交付和售后服务提供可靠保障;重庆基地建设正有条不紊地推进,未来将充分依托当地制造资源优势,打造集信息化、柔性化、自动化于一体的智能制造基地;落地雅马哈合资工厂股权收购,携手有力合作伙伴,推动公司全球化之路愈加稳健。积极应对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充分运用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新一代技术,持续引进高精度自动化产线、智能检测设备、工业机器人和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等,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满足客户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需求的“高效、柔性、绿色、数智工厂”,促进企业持续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
4、深耕本源,练足内功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成本结构,不断进行工艺创新及精益化生产,严控各项成本费用。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技术改进、工艺革新,围绕工艺提升、效率提升方面开展降本增效项目;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供应链管理,加强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协同,提高供货保证能力,加大采购招标力度,在提升原材料品质的同时进一步控制成本;此外,公司加强费用预算与经营计划管理,夯实经营底盘,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二)科学决策,公司治理高效运作
1、董事会勤勉尽职,履行职责到位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到合法合规、务实高效运营,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全年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33项,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升。
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年报工作等,做到了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的股权激励、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切实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充分保障各股东依法行使权利,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按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公司严格执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有效保障了股东合法权益。
3、专门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提升决策质量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四个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应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4、证券与投资业务有序推进,提升企业竞争力
报告期内,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现金流状况、股东意愿等因素,公司确定并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1元(含税),积极回馈投资者;完成1次境外股权投资事项,通过全资子公司以1,704.95万美元收购PMAG约0.64%(21.40万股)的少数股权,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关系;竞得雅马哈合资公司株春雅50%股权(约1,410万美元股),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全球化竞争的综合实力。
二、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董事会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忠实履行职责。
(一)围绕战略重点,创造更大价值
1、深化主业发展,推动业绩持续增长
精耕高端细分市场,坚持两四轮并进的产品策略,以重点产品为抓手,制定合理、灵活的营销策略和服务方案,加强重点市场营销力度,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推进和深化公司板块化经营,推动销售区域渠道优化及拓展,积极拓展新客户,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2、创新领航,科技驱动高质量发展
精准把握用户核心需求,强化产品与市场的链接,在运动玩乐、家庭出行、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低碳环保等方面加快研发成果转换;进一步提升电动
化技术与用户使用场景的结合,扩充产品线,丰富用户选择,提高产品竞争力。
3、全球化布局,构建强大产业生态
加快产业布局和生产能力转化,围绕新品与量产品的QCD,建设具有全球化竞争力的大制造能力。持续深化自主经营与独立核算体系改革,以产供销协同为主线,平衡杭州、重庆、墨西哥工厂的产能排布与转产规划,推进生产运转的精益与高效,保障资源供应的及时与稳定,杜绝成本浪费与库存过剩;深化推动数字化制造基地建设,提升公司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和智能化制造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
4、提质增效,夯实发展基础
推进公司机构职能优化,以业务逻辑为核心,各业务层面分模块推进,打造高效协同、绩效驱动、敏捷创变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夯实人才队伍,完善合理公正的绩效考核,通过择优引进、系统培养、严格考核、开放晋升等系列措施提升人才质量,推动组织和运营的高效化、年轻化和柔性化。
认真落实增收节支举措,抓好全产业链降本增效工作,加强现金流和费用预算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二)强化治理,优化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作用,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三)精益运营,锚定高质量发展持续突破
继续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内控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开展风险识别及内控管理活动,健全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完善合规、内控、风险、法务“四位一体”风控体系,深入落实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治理、合规运营,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动力产业主航道,立足于稳中求进,坚持以“全球化、智能化、电动化”为引领,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强化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发展质量,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春风动力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落实和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经营决策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监事会根据2023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5项议案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
2023/3/1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2023/4/1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 ||
《关于与苏州蓝石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与誉鑫商贸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3/8/1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3/10/1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3/11/2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二期工程)租赁履约担保的议案》 |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 会议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各重要环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慎履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2023年4月11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蓝石2022年度
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苏州蓝石、誉鑫商贸2022年度实际发生以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 财务活动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墨西哥制造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春风(墨西哥)与出租方签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厂房租赁协议,根据墨西哥国政策及春风(墨西哥)业务需求,公司与出租方签订二期厂房租赁的担保协议,为春风(墨西哥)提供租赁履约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4,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3,370万元,汇率7.1)。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春风(墨西哥)提供的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3、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发生,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担保情形。
(五)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恪尽职守,落实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保障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谨从法规夯实监事会监督职责
持续与证监管理部门要求保持一致,加强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合规合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决策和合法经营等活动。
2、强化基础提高风险探知力
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管理与监督要求,高质量组织监事会工作探讨,依规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与内、外部审计的日常沟通与交流,认真审阅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增加基层调研和检查措施,不断提高监事会探知公司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健康的运行和管控长效机制。
3、注重实效加强业务提高
积极参加上交所等机构及上级公司组织的有关专业培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选择合适的监督面进行细致分析研究,并向公司提出相关的建议与意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
职能;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培养,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此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每年需对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家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领域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家华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3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1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包括3次现场会议和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33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出席率均为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和股权激励方案中的会计处理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供最新的财税政策动态给予参考。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
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9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2023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最后,感谢公司在2023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任家华2024年4月15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杰)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杰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学专业硕士学历。曾任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023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1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包括3次现场会议和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33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出席率均为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唯一的独立董事委员,本人就公司年度总结和经营计划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战略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与中小股东沟通。2023年度,本人先后于4月14日、8月21日、10月23日出席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第三
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本人积极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春风动力的评价。
2、参加实地现场考察活动。2023年度,利用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及门店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和主要产品销售等情况进行调研,主动了解公司经营产销状况及所处行业发展态势;为了解公司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本人实地了解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情况,并向公司管理人员了解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等具体情况和原因,上述进展情况均符合募投项目实施规划。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9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4月、8月、10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3月、10月,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3月、4月,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六)2023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3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杰2024年4月15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国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国华,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一级律师。1985年至1995年,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1995年至2004年,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年至2008年,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2009年至2011年,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现担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3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1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包括3次现场会议和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33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出席率均为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结合新《公司法》等最新法规动态,就股权激励考核程序、薪酬制度与发放程序、提名高管程序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
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9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2023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3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国华2024年4月15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春风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已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具体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90,000元/人?年(税前)。
二、在公司领薪的董事薪酬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标准》领薪。
三、监事津贴标准
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标准》领薪并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仅领取津贴。
监事津贴人民币60,000元/人?年(税前)。
四、其他事项
1、上述津贴分12个月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方案在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追溯从2024年1月1日执行。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包括母公司(春风动力)和子公司(美国春风CFP、美国财务CFF、香港和信HS、春风凯特摩机车、春风销售公司、春风特种装备、春风摩范、极核电动车、上海摩芯、春风精睿、春风弘睿、春风(泰国)、春风(墨西哥)、春风(台湾)和杭州杰西嘉)合并数据,报告详见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包括母公司(春风动力)和子公司(美国春风CFP、美国财务CFF、香港和信HS、春风凯特摩机车、春风销售公司、春风特种装备、春风摩范、极核电动车、上海摩芯、春风精睿、春风弘睿、春风(泰国)、春风(墨西哥)、春风(台湾)和杭州杰西嘉)合并数据。
一、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00,75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615.28万元,同比增长43.65%,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比率 |
一、营业收入 | 1,211,034.72 | 1,137,801.69 | 6.44% |
减:营业成本 | 805,287.52 | 849,095.76 | -5.16% |
税金及附加 | 21,187.15 | 14,216.84 | 49.03% |
销售费用 | 134,059.59 | 87,559.37 | 53.11% |
管理费用 | 56,721.92 | 49,960.98 | 13.53% |
研发费用 | 92,426.47 | 75,215.75 | 22.88% |
财务费用 | -19,084.23 | -29,749.26 | -35.85% |
加:投资收益 | 72.73 | -12,275.71 | 不适用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5.82 | -1,381.08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56.07 | -6.07 | 823.75% |
其他收益 | 5,050.26 | 3,375.86 | 49.60% |
资产减值损失 | -5,140.54 | -3,252.05 | 58.07% |
信用减值损失 | -321.01 | 131.47 | 不适用 |
二、营业利润 | 120,157.48 | 78,094.66 | 53.86% |
加:营业外收入 | 306.83 | 224.80 | 36.49% |
减:营业外支出 | 1,325.07 | 870.09 | 52.29% |
三、利润总额 | 119,139.25 | 77,449.38 | 53.83% |
减:所得税费用 | 13,468.52 | 3,455.42 | 289.78% |
四、净利润 | 105,670.73 | 73,993.96 | 42.81%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751.91 | 70,136.63 | 43.65% |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44%,其中内销增长0.15%,外销增长8.30%。KTM同比增长31.69%,四轮车同比减少4.88%,两轮车增长39.35%,公务车同比减少32.26%。
2、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49.03%,主要是两轮车250cc以上排量的产品内销同比增长46.87%,导致的消费税金及附加上涨。
3、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3.11%,职工薪酬增长531.52万元,增长比率为3.19%;广告费增长10,844.12万元,增长比率为94.02%;美国市场促销费增长21,184.22万元,增长比率为122.13%;三包费增长1,926.53万元,增长比率为15.15%;仓储费增长2,312.95万元,增长比率为31.56%。
4、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3.53%,其中职工薪酬增长6,675.98万元,增长比率为26.99%;中介服务费增长769.86万元,增长比率为14.47%;财产保险减少4,249.27万元,减少比率为45.18%。
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2.88%,其中职工薪酬增长8,800.67万元,增长比率为26.19%;试制费增长623.66万元,增长比率为5.08%;设计费增长377.01万元,增长比率为9.46%。
6、财务费用减少10,665.03万元,主要系2023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7、根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分别计提了存货减值准备5,140.54万元,计提应收款项减值321.01万元。
8、投资收益72.73万元,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521.85万元,理财收益268.41万元,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02.45万元。
9、其他收益金额为5,050.26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4,766.24万元。
二、公司资产结构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31,374.83万元,净资产517,198.65万元,资产负债率49.85%。
1、资产总额比年初增长7.95%。主要是业务规模增长所致,其中:货币资金增加18,322.16万元、应收账款增加23,506.84万元、固定资产增37,757.77万元。
2、负债总额比年初减少2.23%。其中:应付票据减少53,577.00万元、应付
2.少数股东损益 | 4,918.82 | 3,857.33 | 27.52% |
账款增加15,387.19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8,998.94万元。
3、净资产比年初增长20.42%。主要是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状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138,469.72万元,其中销售扣除采购付款、职工薪酬等其他运营资金后金额为77,996.94万元,税收返还60,472.78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86,196.11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48,843.63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16,039.95万元,主要系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214.04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盈利能力 | 销售毛利率 | 33.50% | 25.37% | 增加8.13个百分点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7% | 17.93% | 增加3.74个百分点 | |
偿债能力 | 流动比率 | 159.41% | 150.86% | 增加8.55个百分点 |
速动比率 | 125.03% | 110.25% | 增加14.78个百分点 | |
资产负债率 | 49.85% | 55.05% | 减少5.20个百分点 | |
营运能力 |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 12.50 | 15.17 | 减少2.67次 |
存货周转次数 | 4.32 | 4.68 | 减少0.36次 |
销售毛利率增加8.13个百分点,主要系2023年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海运费成本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持续降低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4.68个百分点,主要系2023年归母净利润增长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同比分别增加8.62个百分点和14.81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减少5.20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所致。
3、营运能力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减少2.67次,主要系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2022年度所致。
存货周转次数减少0.36次,主要系业务链路阶段性延长所致。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14,531,949.21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07,519,139.18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8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50,454,1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944,659.0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06%。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根据业务发展状况,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合作的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借款手续,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外币结算业务非常频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2024年度将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规避汇率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交易的金额日益增加,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在2024年度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场所为境内场外市场,交易对手方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实施。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
收应收账款力度,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及子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 方式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2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3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4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修订 | 是 |
5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6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修订 | 是 |
7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8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是 |
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具体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
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上年度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2、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建新,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洪晓璐,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俞伟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上期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