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0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954,757.9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5,700,074.00元,溢价人民币1,693,353,308.06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 金额(元)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8,884,905.24 |
加:2024年半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8,474,395.66 |
减:2024年半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690,000,000.00 |
加:2024年半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 700,000,000.00 |
减:2024年半年度使用 | 92,733,077.17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4,626,223.7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三个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元) | 账户性质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 355880100176 | 17,335,477.49 | 活期存款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 398780091108 | 2.62 | 活期存款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357950100100359157 | 7,290,743.62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 | 24,626,223.73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73.3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追认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对2023年度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公司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30,000.00万元和杭州银行临平支行39,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定期存款余额为39,000.00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序号 | 受托方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委托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到期收回 |
1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27,000.00 | 2023/9/12 | 2024/3/12 | 是 |
2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3,000.00 | 2023/9/12 | 2024/3/12 | 是 |
3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9,000.00 | 2023/12/12 | 2024/6/12 | 是 |
4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12 | 2024/6/12 | 是 |
5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15,000.00 | 2024/03/14 | 2024/6/14 | 是 |
6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14,000.00 | 2024/03/14 | 2024/6/14 | 是 |
7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4/03/14 | 2024/6/14 | 是 |
8 | 杭州银行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16,000.00 | 2024/06/14 | 2024/07/14 | 否 |
9 | 杭州银行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0 | 2024/06/14 | 2024/07/14 | 否 |
10 | 杭州银行临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3,000.00 | 2024/06/14 | 2024/07/14 | 否 |
合计 | - | 109,000.00 | - | - | -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0,905.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73.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224.5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是 | 84,404.15 | 73,404.15 | 73,404.15 | 6,026.33 | 51,243.49 | -22,160.66 | 69.81% | 2024年3月 | 注1 | 注1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36,486.43 | 47,486.43 | 47,486.43 | 3,246.97 | 33,947.13 | -13,539.30 | 71.49% | 2024年3月 | 注2 | 注2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50,014.76 | 50,014.76 | 50,014.76 | 50,033.90 | 100.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70,905.34 | 170,905.34 | 170,905.34 | 9,273.30 | 135,224.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项目原计划总投资90,956.6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84,404.15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计划总投资变更为79,956.6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变更为73,404.15万元。本项目是公司在全球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持续向好、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及电动摩托车迎来新发展机遇的背景下,扩充公司全地形车、消费型摩托车产能,改造部分旧产线并建设电动摩托车产线。该项目预计具有良好的行业前景和
经济效益,成功实施后,将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顺应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持续向上的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广阔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注2:项目计划总投资36,486.43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6,486.43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计划总投资变更为47,486.43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变更为47,486.43万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测试以及提供技术支持的部门,其效益将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