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16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7日13:00时)。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1-9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