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6-04-25  春风动力(603129)公司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便于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以下事项敬请注意: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请按股东会通知公告要求,按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确认与会资格。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四、股东请尽量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会议签到,13:50为会议报到的终止时间。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7日14:0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会议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向会议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主要议题,发言时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填好表决票交会议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会议突发事件做出紧急处理。感谢您的合作!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14:00开始召开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6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日期:2026年5月7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4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一)2026年4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四)宣读、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五)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发言

(六)现场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七)会议工作人员清点现场表决票,计票人进行表决票统计;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出席会议董事签署决议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文佳周雪春联系电话:0571-89195143指定邮箱:board01@cfmoto.com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邮政编码:311199

目录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安排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22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3

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9

议案九、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31

议案十、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32议案十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5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8

议案一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行业竞争态势加速演变,动力运动产业在变革中迎来新机遇。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审慎决策,强化战略执行监督,推动公司在复杂外部环境下实现稳健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一)锚定战略方向,驱动经营业务高质量增长

2025年,公司整体经营态势稳健,核心财务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全年营业收入197.46亿元,同比增长31.30%;归母净利润16.75亿元,同比提升13.83%,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1、核心业务稳中有进,结构优化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核心板块,深耕主营业务,通过产品升级、布局优化与渠道拓展,推动各业务协同发展,经营质效稳步提升,为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全地形车板块以产品高端化与产业全球化为核心策略,有效应对外部波动,保障订单高效交付,进一步强化抗风险韧性。产品矩阵向高性能、高价值进阶,核心车型U10PRO全球表现亮眼,有效带动品牌高端化进程及产品均价提升。市场布局持续深化,北美市场依托高端车型实现结构性突破,发展势能强劲;欧洲市场通过“CFMOTO+GOES”双品牌运营,巩固市占率第一地位;亚太、拉美等新兴市场稳步拓展,全球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全年销售全地形车19.70万台,实现收入96.08亿元,同比增长33.26%;报告期内公司全地形车出口额占国内行业总量74.01%,继续位居行业第一。

燃油摩托车板块坚持国内国际双轮驱动与精品化路线,不断完善产品矩阵,全年销售燃油摩托车29.59万台,营收64.71亿元,同比增长7.18%。国内市场优势稳固,全年实现燃油摩托车内销13.64万台,营收28.84亿元,200CC以上跨骑车型销量继续保持行业第一。海外市场加速全球化布局,优化欧洲区域代理

权,积极拓展拉美及亚洲新兴市场,全年实现燃油摩托车外销15.95万台、营收

35.87亿元,同比增长21.88%,海外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

电动两轮车板块聚焦高端智能出行,以产品创新、渠道扩张、用户运营三维发力,业绩实现爆发式增长。公司围绕高端电摩、高性能及功能型等核心场景,持续完善产品矩阵,全年实现销量55.12万辆,营收19.12亿元,同比增长381.03%。渠道建设提速增效,全年新增门店1,260家,渠道总量突破2,050家,实现一至三线城市100%全覆盖,为业务规模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以全球化品牌营销与顶级赛事强化高端动力运动品牌形象,积极参与全球新品发布与专业展会,深化用户连接;MotoGP征战Moto2、Moto3双组别,斩获6座冠军、20次登台,包揽双组别“年度最佳新秀”;W2RC世界越野拉力锦标赛夺得15个赛段冠军,包揽四轮组年度冠亚军;“CFMOTO天才计划”助力中国车手斩获FIMMotoMINI全球总决赛190cc组总冠军,实现中国摩托车运动历史性突破,全面提升品牌全球影响力。

2、创新驱动发展,筑牢核心技术护城河

公司坚持“技术立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费用12.20亿元,营收占比6.18%,同比增长18.89%,通过系统化研发布局,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与新品落地,为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夯实基础。

产品创新加速落地,全地形车聚焦大排量与细分场景,推出新X10探险版、U10PROABS版、GOES1000等车型,高端产品线竞争力大幅提升;两轮车深耕“玩乐+出行”双赛道,150AURA、750SR等车型相继上市,引领市场趋势;极核电动立足“油摩性能+智能科技”,推出AE8MY25、AE7、EZ4、EZ2i等新品,打造个性化智能骑行体验。

核心技术实现迭代突破,动力平台多项关键技术量产落地,AMT自动变速、E-clutch电子离合等技术完成搭载应用,显著提升车辆操控性与适应性;智能平台向“体验整合、全域协同”升级,新一代6.2英寸TFT仪表平台规模化量产,MMI2.0智慧中枢交互系统迎来首发,多项前沿技术落地应用;知识产权体系持续完善,报告期内新增专利337项,累计专利2119项,构建起稳固的技术壁垒。

3、深化全球协同,构筑韧性高效产业生态

公司以全球化视野优化产业链布局,加速产供销全球协同,构建“多点支撑、

区域联动”的先进制造体系。墨西哥、泰国海外基地产能稳步释放,大幅提升全球交付能力与供应链韧性。国内深化杭州、重庆、株洲三地协同效能,并正式启动嘉兴(桐乡)基地建设。通过国内外基地协同共振,公司运营效率、成本控制与抗风险能力全面优化,为长期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治理体系建设公司积极完善治理架构,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监管要求,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规则》等20项核心制度,进一步厘清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的权责边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强化委员会效能,审计、战略决策、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高效履职,累计召开专项会议12次,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规程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其中,审计委员会重点监督财务信息披露与内控有效性,保障公司财务稳健;战略决策委员会聚焦“全球化、电动化、智能化”战略落地,为重大投资与布局提供前瞻性论证。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通过59项议案。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深入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决策时兼顾中小股东利益,提升决策科学性。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3、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全面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与授权,认真组织推进决议事项落地实施,确保股东会决策有效执行。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履职。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各类相关会

议、审议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深入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治理、风险防控等提出专业建议,提升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及格式指引,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规范履行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披露公司重大经营、财务事项及其他重要进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树立规范透明的资本市场形象。

6、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平台、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主动与各类投资者高效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于业绩、战略、经营等重点关切,解答疑问,提升投资者满意度与信心,维护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7、资本运作赋能发展公司坚持以资本运作服务公司整体战略,助力全球化布局与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启动可转债发行项目,积极借力资本市场资源,优化资本结构。相关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向产能建设、主营业务拓展及产业链优化,将为公司发展注入坚实的资本动能,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2026年董事会工作重点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锚定“成为世界一流的动力运动品牌”愿景,统筹市场拓展、创新研发与治理优化,持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运营效能,保障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战略重点,多维度驱动业绩增长

1、精准营销,拓宽市场版图深耕主营业务,精准把握全球区域市场特征与用户核心需求,推行差异化营销策略与服务体系,聚焦重点市场攻坚突破,不断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份额;稳步拓展全球市场空间,挖掘新兴客群,培育多元利润增长点,持续拓宽市场版图。

2、精研核心产品,筑牢竞争壁垒

坚持两轮与四轮业务协同发展,以需求为导向定义产品,推进产品迭代升级与新品研发落地;强化技术研发,加大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重点领域投入,加速智能新能源产品的开发与投放。

坚守全链路质量底线,将质量管控覆盖研发、供应链、制造、仓储、物流、销售及服务全业务环节,以过硬品质守护品牌核心价值。

3、推进全球化产业布局,打造智能制造体系

基于业务发展实际,统筹全球化产业布局与生产能力转化,确保产能与市场需求动态匹配。构建韧性、高效、稳定的全球化供应链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实现供应链快速响应、品质稳定、成本优化的协同发展。

深化数字化制造基地建设,推进生产运营精益化升级,持续提升产线利用率和智能化制造水平,打造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体系。

4、强化组织与人才建设,全面提效增能

持续优化敏捷高效的组织架构,完善“前台驱动、中台赋能、后台保障”运作模式,推动资源向高价值领域高效集聚。完善精准引才、系统培养、动态考核、多元晋升的人才发展体系,优化价值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短期激励与长期发展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持续激发组织创新动能。深化全产业链降本增效,强化精细化运营管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二)聚焦治理现代化,打造高效决策机构

持续优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效率,加强与股东会、经理层的协同联动,构建“决策高效、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治理闭环;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升披露质量与及时性;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等多元渠道加强沟通,持续传递公司长期价值。

(三)聚焦风险防控,筑牢安全发展防火墙

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财务、供应链、合规、舆情等领域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确保风险可控;强化资金统筹管理,优化资金配置结构,保障现金流安全,聚焦核心主业,合理规划投资节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与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全力推动公司战略落地见效,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与社会进步持续贡献春风力量!

特此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7日

议案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春风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已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具体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三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已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具体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四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90,000元/人?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领薪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1、上述津贴分12个月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在获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追溯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议案五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包括母公司(春风动力)和子公司【CFP(美国)、香港和信HS、凯特摩、浙江和信、特种装备制造公司、春风摩范、摩芯动量、CFT(泰国)、CMP(墨西哥)、极核电动、精睿科技、弘睿科技、黑桥设计、合忻贸易、杰西嘉、嘉兴摩范、极核智能装备、CFME(墨西哥)、CFMS(墨西哥)、CFMP(墨西哥)、CFPH(美国)、众悦行商贸、欧洲春风CFEU、欧洲和信HSEU、春风研发和Kalex】合并数据,报告详见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包括母公司(春风动力)和子公司【CFP(美国)、香港和信HS、凯特摩、浙江和信、特种装备制造公司、春风摩范、摩芯动量、CFT(泰国)、CMP(墨西哥)、极核电动、精睿科技、弘睿科技、黑桥设计、合忻贸易、杰西嘉、嘉兴摩范、极核智能装备、CFME(墨西哥)、CFMS(墨西哥)、CFMP(墨西哥)、CFPH(美国)、众悦行商贸、欧洲春风CFEU、欧洲和信HSEU、春风研发和Kalex】合并数据。

一、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67,537.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360.99万元,同比增长13.83%,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增减比率
一、营业收入1,974,557.611,503,806.0131.30%
减:营业成本1,442,669.421,051,731.9537.17%
税金及附加37,176.3428,741.8729.35%
销售费用128,619.33105,670.0021.72%
管理费用78,590.4171,343.5510.16%
研发费用121,974.01102,594.5218.89%
财务费用-15,297.55-30,967.11-50.60%
资产减值损失7,031.857,395.73-4.92%
信用减值损失-6,520.978,486.21-176.84%
加:投资收益70.19-246.57-128.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2.36-100.00%

资产处置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135.83133.511.74%
其他收益6,080.654,463.0836.24%
二、营业利润186,601.42163,161.6714.37%
加:营业外收入2,351.41714.65229.03%
减:营业外支出1,074.27991.828.31%
三、利润总额187,878.57162,884.5015.34%
减:所得税费用14,507.9313,498.667.48%
四、净利润173,370.64149,385.8416.06%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537.12147,176.1313.83%
2.少数股东损益5,833.512,209.71163.99%

注:以上表格数据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30%,其中内销增长39.47%,外销增长28.44%。KTM同比减少37.98%,四轮车同比增长33.26%,春风牌摩托车增长15.45%,公务车同比减少47.68%,极核电动车同比增长381.03%。

2、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29.35%,主要是城建税等附加税增加以及两轮车250cc以上排量的产品内销增加导致的消费税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72%,其中职工薪酬增长8,880.50万元,增长比率为43.10%;广告费增长4,869.42万元,增长比率为8.24%;中信保保费增长1,497.72万元,增长比率为173.50%;仓储费增长7,010.65万元,增长比率为

74.00%。

4、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0.16%,其中职工薪酬减少624.76万元,减少比率为

1.53%;中介服务费增长6,039.31万元,增长比率为105.54%;固定资产折旧增长1,490.40万元,增长比率为52.50%。

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8.89%,其中职工薪酬增长8,668.97万元,增长比率为18.65%;试制费增长1,296.27万元,增长比率为7.76%;中间试验费增长2,552.42万元,增长比率为13.45%;中介服务费增长2,186.61万元,增长比率为

127.53%。

6、财务费用增加15,669.56万元,主要系2025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7、根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分别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7,031.85万元,冲回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6,520.97万元,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应收账款单项坏账转回所致。

8、投资收益增长316.76万元,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长

737.38万元,理财收益减少221.79万元。

9、其他收益金额为6,080.65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5,483.34万元。

二、公司资产结构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27,008.59万元,净资产773,719.31万元,资产负债率59.85%。

1、资产总额比年初增长29.33%。主要是业务规模增长所致,其中:货币资金增加242,751.07万元、应收账款增加41,079.71万元、存货增加34,272.8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710.53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6,454.67万元。

2、负债总额比年初增长34.86%。主要是业务规模增长所致,其中:应付票据增加153,052.31万元、应付账款增加99,562.72万元、合同负债增加17,249.65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7,543.78万元。

3、净资产比年初增长21.87%。主要是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状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396,626.86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扣除采购付款、职工薪酬等运营资金支出后金额为308,734.77万元,税收返还87,892.08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77,313.45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75,941.53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50,190.79万元,主要系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9,716.50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项目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增减变动
盈利能力销售毛利率26.94%30.06%减少3.12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9%26.25%减少1.76个百分点
偿债能力流动比率136.96%143.98%减少7.02个百分点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111.30%113.45%减少2.15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59.85%57.39%增加2.46个百分点
营运能力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1.9411.86增加0.08次
存货周转次数5.345.02增加0.32次

1、盈利能力分析销售毛利率减少3.12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变化,销售毛利率较低的极核电动车销售收入占比增长以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等共同影响所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1.76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上涨幅度大于净利润上涨幅度。

2、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同比分别减少7.02个百分点和2.15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增加2.46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3、营运能力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增加0.08次,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于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所致。

存货周转次数增加0.32次,主要系产品销售节奏加快,周转时间缩短所致。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六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97,277,443.81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75,371,241.24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53,482,7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4,627,604.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48%。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七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运作,严格遵守和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程序和披露的要求,公司根据2025年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鑫商贸”)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合计6,292.70万元(不含税),较预计减少1,707.30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蓝石”)实际发生的采购交易金额合计9,731.55万元(不含税),较预计减少5,268.45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誉鑫商贸8,000.006,292.70主要系受终端市场需求波动影响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苏州蓝石15,000.009,731.55主要系公司相关电动车产品上市节奏调整影响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誉鑫商贸7,000.001.74845.036,292.702.09不适用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苏州蓝石25,000.001.702,533.209,731.550.83电机、电控和车联网业务增长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春雅”)24,000.001.630.000.000.00不适用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9号2号楼101室法定代表人:郭强注册资本:1,312.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苏州蓝石是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赖民杰担任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司维担任监事的其他法人,公司与苏州蓝石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苏州蓝石20,691.734,259.8410,175.441,206.63

注:以上系苏州蓝石单体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苏州蓝石资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81号9幢117、118室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誉鑫商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春风摩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商贸”)的参股公司,春风商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0%;故誉鑫商贸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誉鑫商贸2,404.761,673.106,143.24106.4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誉鑫商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雅路76号法定代表人:赖民杰注册资本:2,82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摩托车、发动机及其零配件和上述产品自销,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株春雅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50%;此外,株春雅是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赖民杰担任董事长、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司维担任董事的其他法人,公司与株春雅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株春雅46,068.8428,192.2744,564.95751.7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株春雅系公司参股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1、交易的主要内容

苏州蓝石经营业务主要为从事电驱产品、电源产品等新能源车辆零部件及智能网联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苏州蓝石采购新能源整车生产所需的电驱产品、电源产品等配件产品。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相关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

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按照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进行交易。

(二)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1、交易的主要内容

春风动力向誉鑫商贸出售整车、后市场用品及相关售后配件,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

2、定价政策

公司向誉鑫商贸出售商品将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销售商品的毛利率与同期公司销售给国内其他非关联方的毛利率不存在大幅差异,誉鑫商贸不享受优惠待遇。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三)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交易的主要内容

春风动力向株春雅采购整车、后市场用品及相关售后配件,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相关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按照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上述关联方非公司唯一采购和销售方,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八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预计2026年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九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具体合作的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借款手续,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十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外币结算业务非常频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规避汇率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交易的金额日益增加,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规避风险、资产保值的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5亿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未来结售汇成本。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场所为境内场外市场,交易对手方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该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实施。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出现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十一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2025年度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人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

次,涉及从业人员

名。(二)项目成员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杨金晓,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洪晓璐,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凌燕,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注:上述审计报告统计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3-2025年,实际对应2022-2024年年报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上期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议案十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1,17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0.51万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046号),截至2026年3月4日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90.51万股,行权价格为102.15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92,455,965.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905,1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1,550,865.00元。上述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2,577,663.00元增至153,482,763.00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2,577,663股增至153,482,763股。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57.7663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48.2763万元。

条款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5,257.766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257.7663万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5,348.276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348.2763万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以及相关信息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