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马: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上述回购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以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2月24日起45日内,每日9:30-11:30;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8)8818980
5.邮箱地址:yzm@yzmgf.com
6.邮政编码:323400
7.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日或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