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暨延期回复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上海沪工(603131)公司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暨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88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商誉减值。公司主营业务为焊接与切割设备,为拓展业务领域,2018年,公司以增值率981.21%的高溢价跨行业收购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华宇)100%股权,确认商誉2.34亿元,交易对方做出高额业绩承诺。2017年至2020年,航天华宇盈利预测完成率分别为103.33%、102.58%、106.35%、

111.58%,均为踩线完成。业绩承诺期满后航天华宇业绩即发生下滑,2021年和2022年分别实现净利润6766.38万元、-486.06万元,同比下滑6.73%、由盈转亏。以往年度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202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27亿元,计提航天华宇商誉减值准备1.41亿元是本期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

请公司:(1)补充披露航天华宇2017年至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航天华宇在手订单、成本变化、经营环境、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等,说明业绩承诺期前后航天华宇业绩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

致,承诺期实现的业绩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为实现业绩承诺调节利润的情形;(2)补充披露近三年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过程、主要参数选取情况及依据,并结合问题(1),以及相关商誉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间,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2022年是否通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调节利润进行财务“大洗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评估师对问题(2)发表意见。

2.关于毛利率。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4.40%,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按产品看,2019-2022年,公司主要产品弧焊设备毛利率分别为28.81%、

24.95%、20.85%和22.56%,总体呈下降趋势。按销售地区看,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的国外销售、国内销售金额分别为6.26亿元、3.53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20.89%、24.40%,其中国外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增加2.39个百分点,境内销售毛利率较上年下降10.24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手订单、主要客户变化情况、近期行业发展趋势等,说明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相关因素是否将持续影响公司业绩,并充分揭示风险;(2)补充说明境内外销售的具体差异,包括产品结构、业务模式、成本构成、经营环境等,说明在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变动大幅度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714.98万元,其中沪工智能新建厂房一期工程期初余额2770.70万元,本期增加金额10.18万元,本期其他减少金额498.37万元,期末余额2282.51万元。该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苏州太仓的在建厂房,于2018年开始建立,项目预算数为1.10亿元,2018-2022年,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分别为10%、

81.81%、110.89%、110.99%、106.53%。自2020年起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即显示基本完工,2020年该项目转入固定资产金额9382.25万元,此后未再转固。

请公司:(1)补充披露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资产名称、所在地、账面价值、占地面积等;(2)结合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建设进度、相关工程是否已完成竣工结算、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等,说明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3)该项目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涉及的具体资产、账面价值、减少原因,如相关资产已经处置,请说明处置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交易价格、是否为关联方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10个交易日内回函并对外披露,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各业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对《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现申请的延期披露时间到期,鉴于《工作函》涉及内容较多,部分答复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将延期回复《工作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