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会议文件和底稿资料,我们认为:(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俞铁成、潘敏、邹荣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