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缪莉萍)
本人已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贵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缪莉萍2024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