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7.96%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6.85%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上海明鑫光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10110MADM91RT13□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海明鑫光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鑫光储”)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1.前期披露情况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股东明鑫光储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即不超过10,107,216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3,369,072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6,738,144股。
2.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情况
2024年7月10日,明鑫光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25,314,07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17,990,916)股的比例为7.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年7月10日至2026年1月22日(“沪工转债”摘牌日)期间,“沪工转债”累计转股18,916,304股,使得公司总股本从317,990,916股增加至336,907,220股,导致公司股东明鑫光储持股比例从7.96%被动稀释至7.5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明鑫光储的通知,明鑫光储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250,909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314,077股减少至23,063,168股。
因“沪工转债”转股导致明鑫光储股份被稀释以及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明鑫光储持股比例由7.96%减少至6.85%,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线,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上海明鑫光储企业管理有限 | 2,531.4077 | 7.96 | 2,306.3168 | 6.85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沪工转债”转股导致 | 2024/07/10-2026/03/10 |
| 公司 | 股份被稀释√ | |||||
| 合计 | 2,531.4077 | 7.96 | 2,306.3168 | 6.85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
东减持进展及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