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振举)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丁振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我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12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期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我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丁振举,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矿床学专业。曾任职于中国煤田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科员。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以及4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
丁振举 | 7 | 7 | 6 | 0 | 否 | 3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次数 | |||
审计委员会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丁振举 | - | 4 | - | 2 |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中,我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时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丁振举 | 2 | 2 | 0 |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对于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审议的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的有关事项,我经过认真研究发布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涉及事项 |
2023年2月22日 | 对关于确认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3年3月24日 | 对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3年4月26日 | 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3年11月27日 | 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2、对于公司董事会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等有关事项,我经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独立董事意见涉及事项 |
2023年2月22日 | 对关于确认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2023年3月24日 | 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2023年4月26日 | 对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3年8月25日 | 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
2023年11月27日 | 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2023年12月13日 | 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
(三)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我参加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相关人员召开的审计专题会议,就年度审计计划等内容进行了初步的沟通,审计报告定稿之前再次召开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汇报。我认为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上证E互动服务参加了3次业绩说明会,对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进行了回复,与公司的投资者保持良好交流。
(五)独立董事培训及现场考察情况
1、独立董事培训情况
2023年9月,我赴上海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培训,积极了解监管政策的变化,提高履职的专业能力。
2、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12月,我对公司进行了为期3天的现场考察,考察期间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日常掌握情况,监督、核查了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及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职能。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能,在满足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必备条件的同时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公司管理人员与我保持良好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可作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忠实勤勉,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聘请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乔志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我认为乔志钢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乔志钢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五)提名、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提名、任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梁娟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股东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提名申会玲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对候选人资格等进行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3年12月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我认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并为董事任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经董事长刘勇先生提名乔志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提名王瑞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我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任职要求,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2023年12月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我认为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为其任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配合支持下,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认真审查,客观地参与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丁振举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