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关于竞拍取得采矿权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2-31  金徽股份(603132)公司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取得采矿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竞拍取得甘肃省徽县洛坝铅锌矿南侧空白区采矿权,并于2024年5月25日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取得采矿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甲方: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乙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矿业权出让收益及缴纳方式

本次采矿权出让,竞得人需一次性缴清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确定的成交价8,088.00万元。在矿山开采时,按2.3%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出让合同推送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由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依据出让合同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乙方缴款。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应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

业权出让收益。逐年缴纳部分,由乙方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最迟不晚于次年2月底。

3、申请办理采矿权

自完成整合之日起2年内(因生态环境保护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的,时间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材料(遇相关政策法规调整的,应按要求增减),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具体报件要求见甘肃政务服务网)。

(1)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及电子报盘;

(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

(3)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意见;

(4)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及公告结果;

(6)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资料;

(7)采矿权申请登记报告。

对于乙方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采矿权登记申请,甲方应在法定时限内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应将全部或部分本合同约定的矿区范围内的采矿权或者探矿权另行向第三方出让,依据相关规定同一区域可以按照不同矿种分别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的情形除外。

4、其他

根据《2024年甘肃省徽县洛坝铅锌矿南侧空白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CKQCR2024005号),本次出让的甘肃省徽县洛坝铅锌矿南侧空白区不单设采矿权,出让后需在2年内与徽县洛坝铅锌矿采矿权进行整合整体开发。乙方如无法在2年内就整合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将收回该出让的采矿权,并按规定处置已收取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在此期间可能产生的资金占用成本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取得采矿权后,依法享有在登记的开采区域、期限内开采有关矿产资源的权利。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开发、环保、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手续,确保矿山建设投资,5年内投入生产,加快矿产资源开发。

三、风险提示

公司需在2年内与徽县洛坝铅锌矿采矿权进行整合整体开发,能否就整合事宜达成一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