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132证券简称:金徽股份公告编号:
2026-017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3,0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3,0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三 | 被担保人名称 | 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6,0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00,550.54(含本次)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1.37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因全资子公司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3月28日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两份,为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向阳山矿业”)以及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谢家沟矿业”)分别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的保证合同。
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以下简称“兰州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两份,为向阳山矿业以及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昊矿业”)分别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公司向阳山矿业、谢家沟矿业、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明昊矿业及甘肃金徽西成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股份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相关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谢家沟矿业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邵兵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2276860871893 | |
| 成立时间 | 2008-11-28 | |
| 注册地 |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十字路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4,98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0,131.09 | |
| 负债总额 | 63,370.35 | |
| 资产净额 | 16,760.74 | |
| 营业收入 | 7,059.20 | |
| 净利润 | 817.35 | |
(二)向阳山矿业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2276654395288 |
| 成立时间 | 2007-12-04 |
| 注册地 |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向阳山矿区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5,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3,611.50 | |
| 负债总额 | 25,764.11 | |
| 资产净额 | 37,847.39 | |
| 营业收入 | 8,173.63 | |
| 净利润 | 1,853.51 | |
(三)明昊矿业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富朝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2277565880355 | |
| 成立时间 | 2004-03-23 | |
| 注册地 |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黄坝村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1,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9,086.36 | |
| 负债总额 | 55,041.56 | |
| 资产净额 | 24,044.80 | |
| 营业收入 | 17,055.28 | |
| 净利润 | 1,695.95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3月28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谢家沟矿业提供担保并与华夏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明昊矿业、向阳山矿业提供担保并与兰州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谢家沟矿业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向阳山矿业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明昊矿业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向阳山矿业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江洛矿区整合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其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建设需求,为保障整合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已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00,550.54万元(含本次),以上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37%,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