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万股,于2023年4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7,296,28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2,703,71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账户数量为6,710个,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703,718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00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2,703,718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0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总数为2,703,718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00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账户数为6,710个。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股 | 2,703,718 | 0.6008% | 2,703,718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限售股 | 2,703,718 | 6 |
合计 | 2,703,718 | -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增加(股) | 减少(股)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一、无限售流通股 | 87,296,282 | 19.40 | 2,703,718 | - | 90,000,000 | 20.00 |
二、有限售流通股 | 362,703,718 | 80.60 | - | 2,703,718 | 360,000,000 | 80.00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360,000,000 | 80.00 | - | - | 360,000,000 | 80.00 |
首发后限售股 | 2,703,718 | 0.60 | - | 2,703,718 | 0 | - |
合计 | 450,000,000 | 100.00 | 2,703,718 | 2,703,718 | 450,000,000 | 1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赵崇安 | 章亚平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