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9-05  中重科技(60313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九月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以下简称“股东”):

为确保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本参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

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各相关主体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八、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以打“√”表示,并签上姓名。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未在表决票上签字等情形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依法计为“弃权”。

十、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

3、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 6-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议案

(四)推荐计票、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休会,汇总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宣布会议结束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769,040元(含税),转增股本179,538,08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629,538,08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人民币629,538,080元。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0.0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9,538,080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29,538,0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