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国泰海通关于中重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中重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046.50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额46,646.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14,400.00万元。
2、2025年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年度,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63.30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额863.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7,2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109.80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额47,509.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21,600.00万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金额为5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323.7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资金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3月31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60,2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24,288.91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0,462.59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49,737.41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1,046.50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8,063.30 |
| 现金管理金额 | 52,000.00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 6,696.16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35,323.77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3月27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
监管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9月5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期末余额 |
| 1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 9550880227626200315 | 26,016.01 |
| 2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 8111401011800867986 | 7,616.81 |
| 3 | 中重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 | 32050172813600005047 | 1,690.95 |
| 合计 | 35,323.77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854.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7号”《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金额为52,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1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未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资产价值1,191.49万元的产线设备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中重江苏调整为中重科技;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天津市北辰区高新大道65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 149,737.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63.3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109.8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无 | 111,384.42 | 111,384.42 | 111,384.42 | 787.50 | 47123.62 | -64,260.80 | 42.31 | 2027年4月 | -449.84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无 | 14,064.08 | 14,064.08 | 14,064.08 | 75.80 | 386.18 | -13,677.90 | 2.75 | 计划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25,448.50 | 125,448.50 | 125,448.50 | 863.30 | 47,509.80 | -77,938.70 | 37.8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21,600.00 | 21,600.00 | 7,200.00 | 21,600.00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明确用途 | 否 | 不适用 | 2,688.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24,288.91 | 21,600.00 | 7,200.00 | 21,600.00 | 0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公司在实施“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过程中,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尤其是国内订单的延期,对公司2024年的业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公司必须在资源调配和内部管理上采取审慎策略,以确保在维持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合理分配人力和物力资源,支持公司的稳健运营和长期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应对国际市场对于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严格要求,公司在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上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和资源。同时,公司也需要适应不同市场的工艺要求,产品需求以及配套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项目的复杂性和实施难度,因此推迟了本项目实施进度。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予以终止并同步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 | |||||||||||
| 途,同时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赵崇安 | 章亚平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