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尚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18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恒尚节能”,扩位简称为“恒尚节能”,股票代码为“603137”。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90元/股,发行数量为3,266.6667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960.01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306.6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266.6667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351.01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306.7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53.31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5,876,757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656,41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613.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149167%。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4月10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5,953,50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12,660,761.3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79,99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861,888.70
2、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6,533,167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3,877,355.3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656,410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5%,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79,993股,包销金额为2,861,888.70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55%。
2023年4月12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依据《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的约定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5-8338767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4楼
发行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2日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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