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尚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钱利荣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钱利荣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4,000,000股减少至9,146,634股,持股比例由7.65306%减少至4.99998%,钱利荣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钱利荣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5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31%。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了《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钱利荣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5,487,9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1)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829,333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数量不超过3,658,666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5年2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钱利荣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2月11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5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31%。本次权益变动后,钱利荣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4,000,000股减少至9,146,634股,持股比例由7.65306%减少至4.99998%,钱利荣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钱利荣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9日 | 11.22-12.61 | 200,000 | 0.1093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10日 | 300,000 | 0.1640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11日 | 370,000 | 0.2023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12日 | 280,000 | 0.1531 | ||
大宗交易 | 2024年12月20日 | 3,658,666 | 2.0000 | ||
集中竞价 | 2025年2月11日 | 44,700 | 0.0244 | ||
合计 | - | - | - | 4,853,366 | 2.6531 |
注:上表在计算比例数据时采用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钱利荣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000,000 | 7.65306 | 9,146,634 | 4.99998 |
注:上表在计算比例数据时采用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六个月,股东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向 | 减持期间 | 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钱利荣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减持 | 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2月11日 | 11.22-12.61 | 4,853,366 | 2.6531 |
注:上表在计算比例数据时采用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钱利荣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取得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且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钱利荣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钱利荣)》。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