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313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点0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忠文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13:30-14:00)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主持人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情况
4、董事长宣读会议须知
5、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董事长宣读现场计票监票办法
6、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2:《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注:议案1、2、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7、股东发言
8、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9、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1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3、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5),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大会期间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账号,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O”表示,多选或不选的,将做弃权处理。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以及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132.572万股,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3,142,990股的4.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议案二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本次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