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3-12-19  海量数据(603138)公司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2023年12月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交易区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潘深田20231019-20231130196,000-110,000
2黄晓涛20230728-202311164,400-86,600
3李景娥20230712-2023102410,700-
4任晓明20230602-202309194,000-21,000
5陈安琪20230601-2023071913,800-5,800
6成秀容20230720-202309054,000-5,000
7王永青20230808-202308251,000-6,100
8杨敦峰20230602-2023102310,300-4,500
9王科文20230606-202309202,800-9,000
10雷玲20230601-20230601--1,200
11庞博20230825-202310202,300-1,400
12农玲20230828-2023110810,900-10,900
13杨虎刚20230605-20230905500-5,500
14陈丽20230626-202309285,200-8,100
15梁欣雨20230602-20230602--2,800
16刘兰20230713-202311134,900-4,900
17韩丹20230913-20230913500-
18张锦斌20230606-202310272,300-3,100
19戚磊20230613-20230808--1,500
20苏章艳20230712-20230817400-1,500
21廖美东20230905-20230905--4,500
22崔杰20230630-202307171,000-1,100
23林根20230830-20230914--3,500
24刘邦艺20230904-20230921300-100
25赵庆辉20230808-20230822--9,000
26邓格20230713-202308302,600-2,600
27成雪峰20230713-202311085,700-5,700
28马永志20230613-20230613--100
29赵法20230721-20230921800-1,500
30石小丽20230602-202311133,800-7,500
31张海琴20230825-20231117200-200
32郝月20230724-20230724--3,000

上述人员中,有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该激励对象书面承诺及相关说明,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该名核查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其余31名核查对象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前,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结合前述31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公司自查,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的判断而独自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1名核查对象因认购资金不足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