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2月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32.572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又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2月18日为授予日,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32.572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9.05元/股。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12月18日
2、授予数量:1,132.572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314.30万股的
4.00%
3、授予人数:115人
4、授予价格:9.05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
肖枫 | 总裁、董事 | 97 | 8.56% | 0.34% |
王振伟 | 董事 | 95 | 8.39% | 0.34% |
屈惠强 | 副总裁、董事 | 10 | 0.88% | 0.04% |
赵轩 | 财务总监 | 5 | 0.44% | 0.02% |
韩裕睿 | 董事会秘书 | 5 | 0.44% | 0.02%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0人) | 920.572 | 81.28% | 3.25% | |
合计(115人) | 1,132.572 | 100.00% | 4.0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对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4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0个月、3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北京中旭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旭华验字【2024】0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肖枫、王振伟、胡巍纳、何小栋和米娟等115名股权激励对象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02,497,766.00元,其中:
股本为11,325,720.00元,资本公积为91,172,046.00元,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124,99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83,124,990.00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450,71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94,450,71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2月1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2月2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3,124,990股增加至294,450,71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朱华威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0,629,737股、63,385,33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5%、22.39%。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陈志敏先生和朱华威女士持有的股份数均不发生变化,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股份总数比例分别为23.99%、21.5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71,750 | 11,325,720 | 13,197,47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1,253,240 | - | 281,253,240 |
总计 | 283,124,990 | 11,325,720 | 294,450,71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人民币102,497,766.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授予的1,132.572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0,963.30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1,132.572 | 10,963.30 | 445.38 | 5,344.61 | 3,974.20 | 1,199.11 |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