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量数据股票代码:60313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敏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华威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海量数据、公司 | 指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志敏及朱华威夫妇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陈志敏基本情况
姓名:陈志敏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103051975********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在公司任职情况:公司首席战略官
(二) 朱华威基本情况
姓名:朱华威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2208221979********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在公司任职情况:公司投资顾问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志敏先生与朱华威女士系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744,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因个人资金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2年2月9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下降达到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海量数据股份的计划;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减持股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的《海量数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在2021年12月2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海量数据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动稀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所列明的数据,朱华威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64,562,106股,持股比例为22.79%;陈志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73,462,554股,持股比例为25.9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数量为138,024,660股,持股比例为48.7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个人资金需求,2022年2月9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9,280,593股,持股比例减少3.21%。
2022年4月22日至2024年1月3日期间,公司合计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56,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83,281,790股变更为283,124,99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3%。
2024年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的11,325,72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4,450,71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1.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744,06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43.7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71,000股,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至43.7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敏、朱华威
签名:
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
股票简称 | 海量数据 | 股票代码 | 6031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志敏、朱华威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导致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陈志敏:持股数量:73,462,554股持股比例:25.93% 朱华威:持股数量:64,562,106股持股比例:22.79% 合计:持股数量:138,024,660股持股比例:48.72% *持股数量为截至2021年12月24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量,持股比例以当日总股本283,281,79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情况 陈志敏:变动数量:8,103,817股 变动比例:减少2.79% 朱华威:变动数量:1,176,776股 变动比例:减少0.42%% 合计:变动数量:9,280,593股 变动比例:减少3.21% 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陈志敏:持股数量:65,358,737股 持股比例:22.20% 朱华威:持股数量:63,385,330股 持股比例:21.53% 合计:持股数量:128,744,067股 持股比例:43.72% *变动数量仅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主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变动比例包括主动减持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被动稀释共同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具体详见“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陈志敏: 朱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