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TBP Traditional Medicine InvestmentHoldings (H.K.) Limited(以下简称“TBP”)与上海赛乐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乐仙”)签订了《关于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TBP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赛乐仙,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37号公告)。
二、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相关规定,TBP的8位商业登记号码(即:
50975677)已取代TBP的公司编号/公司注册编号(即:1355718),成为TBP的唯一业务识别码。为此,TBP与赛乐仙于2024年9月2日签订《关于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协议转让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为:
1、双方确认,《转让协议》抬头处甲方信息中的“公司编号1355718”变更为“公司编号/商业登记号码/业务识别码为:50975677”,即《转让协议》抬头处甲方的完整信息为:
甲方:TBP Traditional Medicine Investment Holdings (H.K.) Limited (摯信中醫藥投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编号/商业登记号码/业务识别码为:50975677,系一家在香港注册并存续的公司,其地址为Room 2001-2004, 20/F,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Tower, 5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0楼2001-2004室)。
2、《转让协议》其余部分均保持不变。
3、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成为《转让协议》的一部分。
三、风险提示及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