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序号 | 会议资料名称 |
1 |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三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议案四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议案五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议案六 |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议案七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议案八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议案九 |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议案十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议案十一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 |
议案十二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点30分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678号万朗磁塑办公大楼201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召集人: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万和国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四、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会议内容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9.01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9.0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1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圣)》《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鹏程)》《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矜)》。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权,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全体万朗人“目标一致,心思一致,行动一致”,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420.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0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47.6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78.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0,838.16万元,较年初增长42.87%。业务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质效趋优的良好局面。
二、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2/10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2/21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合计3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3/1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合计3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4/1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合计21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5/1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合计2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7/13 |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合计4项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8/23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8/25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8/28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合计4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10/30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12/4 | 《关于修订并启用<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合计9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12/2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合计14项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定期报告、募投项目等开展了各项会议,全体委员勤勉尽责、励精笃行,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监管法规的新变化,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适应监管要求和满足投资者需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评首次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评级“A”级。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热情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耐心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认真回答投资者网上提问,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2023年在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140条,回复率100%;主动开展3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专业、全面、客观对投资者咨询进行解答,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实际状况和发展规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确保公司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此外,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支持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目标共同努力,力争全面实现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赵莉莉女士、王界晨先生、谭影女士,其中赵莉莉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9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2/21 |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3/13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4/11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3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7/13 |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8/24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8/28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10/30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12/4 |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12/20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设立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重大决策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运行
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系由于监管政策的变更而进行的同步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做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
经监事会监督审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五)内部控制评价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影响到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审议、表决、披露、实施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加强财务、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关心公司股东、经营团队之间的和谐关系;支持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加强重要事项监督检查力度,防范风险;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公司及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强监事会建设,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现向股东大会提交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4]230Z0107号审计报告。现将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564,204,509.84 | 1,709,342,645.72 | 50.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5,476,763.85 | 149,319,119.68 | -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5,788,981.58 | 134,430,813.75 | 1.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9,432,811.42 | 37,069,385.13 | 222.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3 | 1.84 | -11.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9 | 1.83 | -13.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85% | 12.20% | 减少2.35 个百分点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08,381,626.96 | 2,525,655,884.53 | 4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20,325,145.08 | 1,337,547,708.09 | 6.19%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增减变动幅度 |
资产总额 | 3,608,381,626.96 | 2,525,655,884.53 | 42.87% |
流动资产 | 2,108,124,847.04 | 1,531,282,878.58 | 37.67% |
货币资金 | 335,329,054.08 | 338,018,486.17 | -0.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006,555.56 | - |
应收票据 | 373,635,041.10 | 304,091,512.64 | 22.87% |
应收账款 | 993,415,509.94 | 620,419,499.43 | 60.12% |
应收款项融资 | 16,563,050.09 | 19,559,392.94 | -15.32% |
预付款项 | 24,854,694.72 | 21,236,432.49 | 17.04% |
其他应收款 | 68,182,354.27 | 25,610,444.67 | 166.23% |
存货 | 249,669,512.91 | 171,361,707.91 | 45.70% |
其他流动资产 | 46,475,629.93 | 20,978,846.77 | 121.54% |
非流动资产 | 1,500,256,779.93 | 994,373,005.95 | 50.87% |
长期股权投资 | 21,070,182.35 | 20,198,519.20 | 4.3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1,819,092.36 | 31,665,372.36 | 474.19% |
投资性房地产 | 63,117,949.58 | 33,305,044.20 | 89.51% |
固定资产 | 820,447,574.78 | 473,923,904.16 | 73.12% |
在建工程 | 136,949,380.38 | 229,838,723.24 | -40.42% |
使用权资产 | 75,981,966.90 | 51,716,841.01 | 46.92% |
无形资产 | 101,389,971.63 | 63,084,414.60 | 60.72% |
商誉 | 14,839,273.27 | 8,611,396.38 | 72.32% |
长期待摊费用 | 47,878,096.80 | 31,486,334.32 | 52.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720,003.15 | 28,344,072.93 | -51.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43,288.73 | 22,198,383.55 | 3.81% |
报告期,公司资产结构同比发生主要变动分析如下:
1、应收账款同比增加60.12%,增长372,996,010.51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长以及新增子公司业务导致的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2、其他应收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166.23%,主要系本期公司部分向指定供应商的采购业务增加,导致代垫材料款增加以及应收投资意向金和应收借款增加;
3、存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45.70%,主要系本期新设及收购子公司以及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121.54%,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规模以及基建投资规模扩大,增值税留底税额、待认证进项税增长所致;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474.19%,主要系本期权益性工具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控十月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浩澜工研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增加所致;
6、投资性房地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89.51%,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7、固定资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73.12%,主要系本期安徽万朗家电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部件”)二期厂房工程、安徽万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新材料”)厂房、研发楼工程转固以及本期机器设备投资规模较大所致;
8、在建工程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40.42%,主要系本期本期万朗部件二期厂房工程、万朗新材料厂房、研发楼工程转固所致;
9、使用权资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46.92%,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形成租赁增加以及新增长期租赁合同所致;
10、无形资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60.72%,主要系本期购置的土地使用权较大所致;
11、商誉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72.32%,主要系本期收购SKM业务以及收购宁阳量清公司形成的商誉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52.06%,主要系模具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增加;
13、递延所得税资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51.59%,主要系公司本期将同一纳税主体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抵消后的净额列示所致。
(二)报告期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增减变动幅度 |
负债总额 | 2,100,754,898.86 | 1,128,151,138.74 | 86.21% |
流动负债 | 1,848,786,982.30 | 1,040,632,487.46 | 77.66% |
短期借款 | 485,457,002.93 | 93,056,340.36 | 421.6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184,033.18 | 0.00 | - |
应付票据 | 344,835,940.53 | 186,566,214.92 | 84.83% |
应付账款 | 612,376,171.20 | 385,110,459.70 | 59.01% |
预收款项 | 212,052.73 | 673,511.24 | -68.52% |
合同负债 | 2,636,692.00 | 844,538.01 | 212.21% |
应付职工薪酬 | 76,074,585.42 | 54,239,705.67 | 40.26% |
应交税费 | 29,546,374.66 | 36,931,144.37 | -20.00% |
其他应付款 | 101,654,327.72 | 70,482,673.66 | 44.2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129,273.01 | 49,665,797.84 | -35.31% |
其他流动负债 | 158,680,528.92 | 163,062,101.69 | -2.69% |
非流动负债 | 251,967,916.56 | 87,518,651.28 | 187.90% |
长期借款 | 170,750,000.00 | 2,250,000.00 | 7488.89% |
租赁负债 | 51,881,101.15 | 33,451,852.56 | 55.09% |
递延收益 | 25,103,159.92 | 29,533,063.78 | -15.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33,655.49 | 22,283,734.94 | -81.00% |
报告期,公司负债结构同比发生的主要变动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421.68%,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增加,流程资金需求增加,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负债2023年末较2022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收购SKM资产组,需支付的或有对价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3、应付票据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84.83%,主要系本期开立票据结算支付增加;
4、应付账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59.01%,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规模增长所致;
5、预收款项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68.52%,主要系预收租赁款减少所致;
6、合同负债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212.21%,主要系客户预收货款增长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40.26%,主要系公司规模增加形成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44.23%,主要系本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形成应付股份回购义务增加以及业务规模增加形成应付运输费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35.31%,主要系本
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10、长期借款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7488.89%,主要系公司结合经营管理以及新并购项目需要,新增并购贷款融资所致;
11、租赁负债2023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55.09%,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租赁增加以及新增长期租赁合同所致。
(三)报告期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增减变动幅度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507,626,728.11 | 1,397,504,745.79 | 7.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 1,420,325,145.08 | 1,337,547,708.09 | 6.19% |
股本 | 85,490,000.00 | 85,490,000.00 | - |
资本公积 | 762,305,606.51 | 758,323,911.54 | 0.53% |
减:库存股 | 71,985,080.27 | 36,777,300.00 | 95.73% |
其他综合收益 | 1,429,243.40 | -7,019,048.95 | - |
盈余公积 | 42,745,000.00 | 42,745,000.00 | - |
未分配利润 | 600,340,375.44 | 494,785,145.50 | 21.33% |
少数股东权益 | 87,301,583.03 | 59,957,037.70 | 45.61% |
1、库存股本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回购股票所致;
2、其他综合收益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主要系人民币兑泰铢、墨西哥比索、兹罗提的汇率变动所致。
(四)报告期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2,564,204,509.84 | 1,709,342,645.72 | 50.01% |
营业成本 | 1,976,619,015.55 | 1,287,729,970.46 | 53.50% |
税金及附加 | 16,580,000.33 | 11,963,518.20 | 38.59% |
销售费用 | 56,058,494.90 | 43,163,792.26 | 29.87% |
管理费用 | 232,678,882.28 | 149,633,958.82 | 55.50% |
研发费用 | 83,290,585.32 | 55,693,731.13 | 49.55% |
财务费用 | 14,501,657.97 | -1,341,643.84 | -1180.89% |
其他收益 | 19,548,832.81 | 11,635,401.87 | 68.01% |
投资收益 | 3,096,318.15 | 2,702,641.74 | 14.57% |
信用减值损失 | -26,167,322.90 | -4,775,820.70 | 447.91% |
资产减值损失 | -14,465,267.79 | -8,090,197.27 | 78.80% |
资产处置收益 | -3,180,471.98 | -1,031,376.42 | 208.37% |
营业外收入 | 612,609.19 | 7,197,825.48 | -91.49% |
营业外支出 | 4,239,423.12 | 2,795,466.52 | 51.65% |
所得税费用 | 24,374,471.41 | 18,346,040.91 | 32.86% |
净利润 | 135,306,676.44 | 148,996,285.96 | -9.19% |
1、营业收入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50.01%,营业成本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53.50%,主要系公司家电零部件、小家电、汽车零部件等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2、税金及附加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38.59%,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相关税金增加;
3、管理费用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55.50%,主要系公司管理人员及平均薪酬增加、公司规模扩大相应的办公及水电费和折旧摊销等费用增加以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49.55%,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人员薪酬及直接投入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2023年度较2022年度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其他收益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68.01%,主要系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较2022年度447.91%,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形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规模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78.80%,主要系存货跌价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2023年度较2022年下降208.37%,主要系公司处置固定
资产损失较大所致;10、营业外收入2023年度较2022年度下降91.49%,主要系上期收到的上市奖励款金额较大所致;
11、营业外支出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51.65%,主要系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47.6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015.0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8,037.1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33%。
综合上述情况,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
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及战略布局的重要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增大。公司主要产品为家电零部件,凭借产品性能、配套服务能力、研发实力等优势,公司已成为国内外主流冰箱厂的合格供应商,主导产品冰箱门封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公司在家电零部件优势渠道基础上,增加了小家电、材料等产品,并积极开拓新赛道,目前涉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将在“可测、可控、可承受”原则下,发展增量市场,开拓新赛道,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2023年,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战略发展目标,继续深挖客户需求,针对下游各领域所使用的介质特性及工艺特点,推出新型产品及服务,进一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标,并充分考虑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达到59.33%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该回购方案已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回购资金总额7,199.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方案已累计实施回购金额837.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8,037.19万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33%,已满足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最近三年(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累计为15,262.34万元,其中:现金分红金额7,225.15万元,股份回购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8,037.19万元,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4,154.21万元,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07.83%,已超过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及履行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磁塑”或“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瑞纳智能、贝斯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郑飞,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建研设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姚慧茹,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万朗磁塑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徐林,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尚纬股份、永新股份、六国化工、时代出版、黄山旅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万朗磁塑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00万元(不含税),2023年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税)。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等,综合考虑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所做出的贡献,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对董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 | 职 务 | 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万和国 | 董事 | 64.17 |
刘良德 | 董事 | 52.43 |
张芳芳 | 董事 | 61.39 |
陈雨海 | 董事 | 52.63 |
叶圣 | 独立董事 | 12.00 |
杜鹏程 | 独立董事 | 12.00 |
陈矜 | 独立董事 | 12.00 |
合计 | - | 266.62 |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报酬参考行业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工作贡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 职 务 | 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赵莉莉 | 监事 | 14.76 |
王界晨 | 监事 | 17.69 |
谭影 | 监事 | 28.14 |
马功权(离任) | 监事 | 0 |
合计 | - | 60.59 |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工作贡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九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7,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41元/股。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7,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85,490,000股减少至85,48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5,490,000元变更为85,483,000元,且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启用新《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49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48.30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49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48.3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待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
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请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