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678号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莉莉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截至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