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农业”)。
? 增资金额:向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增资5,400万元。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实施增资,用于实施“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2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7.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3,900,000.00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977,175.61元(含增值税)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
1 | 长春邦基 | 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 5,888.69 | 5,888.69 |
2 | 山西邦基 | 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3 | 云南邦基 | 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14,389.02 | 14,389.02 |
4 | 邦基科技 | 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慧化生产车间项目 | 5,888.63 | 5,888.63 |
5 | 张家口邦基 | 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猪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 10,501.01 | 10,501.01 |
6 | 辽宁邦基 | 年产12万吨高档饲料生产车间项目 | 10,224.77 | 10,224.77 |
7 | 邦基农业 | 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64.70 | 5,400.16 |
总计 | 68,956.83 | 68,292.28 |
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本次增资前,邦基农业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公司生产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发行费用为含税金额。
邦基农业增资5,400万元,本次增资的5,4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邦基农业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邦基农业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增加至11,4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募集资金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3205080229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和路88号法定代表人:高逢章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12-1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兽药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0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8,080.84 | 35,867.83 |
负债总额 | 2,624.41 | 12,289.68 |
净资产 | 25,456.44 | 23,578.15 |
项目 | 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6,857.47 | 70,998.02 |
利润总额 | 2,110.22 | 11,329.91 |
净利润 | 1,878.29 | 9,934.81 |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邦基农业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用于实施“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研发能力,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引进优质科研人员,壮大人才队伍,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邦基农业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
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邦基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邦基科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
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九、报备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