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2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7.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3,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977,175.61元(含增值税)
, 实际募集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公司生产销售
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
1 | 长春邦基 | 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 5,888.69 | 5,888.69 |
2 | 山西邦基 | 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3 | 云南邦基 | 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14,389.02 | 14,389.02 |
4 | 邦基科技 | 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慧化生产车间项目 | 5,888.63 | 5,888.63 |
5 | 张家口邦基 | 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猪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 10,501.01 | 10,501.01 |
6 | 辽宁邦基 | 年产12万吨高档饲料生产车间项目 | 10,224.77 | 10,224.77 |
7 | 邦基农业 | 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64.70 | 5,400.16 |
总 计 | 68,956.83 | 68,292.28 |
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项目调整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长春邦基“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募集资金人民币5,888.69万元,其中5,763.00万元变更用于控股子公司滨州惠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佳生物”)“年产27
饲料免征增值税,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发行费用为含税金额。
万吨无抗饲料项目”,其余125.69万元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张家口邦基“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猪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币10,501.01万元,其中10,50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井研县邦基新建高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线项目”第一、二期建设,其余1.01万元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邦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邦基”)。
调整后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
1 | 惠佳生物 | 年产27万吨无抗饲料项目 | 11,600.00 | 5,763.00 |
2 | 山西邦基 | 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3 | 云南邦基 | 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14,389.02 | 14,389.02 |
4 | 邦基科技 | 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慧化生产车间项目 | 5,888.63 | 5,888.63 |
5 | 四川邦基 | 井研县邦基新建高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线项目 | 10,500.00 | 10,500.00 |
6 | 辽宁邦基 | 年产12万吨高档饲料生产车间项目 | 10,224.77 | 10,224.77 |
7 | 邦基农业 | 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64.70 | 5,400.16 |
总计 | 74,667.12 | 68,165.58 |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