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其它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