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7  上海建科(603153)公司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76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14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依据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366,665.44元(含税),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76元/股,调整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3-0.24)/(1+0)=22.76 元/股。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307.56万股至527.2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75%至

1.29%。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