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公司已于202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秦刘伟监事因公务原因委托林磊监事出席。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林磊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 审议通过《关于在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部分全资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