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股份主体:副总经理潘怡凝先生。
?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2024年1月31日,潘怡凝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增持金额为942,100元。 2024年2月1日,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潘怡凝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副总经理潘怡凝先生。
(二)本次增持时间:2024年1月31日。
(三)本次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的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2%。
(五)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潘怡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潘怡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2%。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增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