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2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5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19期36天M款
●委托理财期限:36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亚强”)分别于2023年10月31日、2024年3月22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1,500万元购买了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43期6个月B款、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4 年第13 期36 天A 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及2024年3月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及湖北新亚强已收回本金8,5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07.70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19期36天M款 | 8,500 | 0.5-3% | -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36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 | -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19期36天M款
2、委托方: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期限:36天。
5、浮动收益率范围:0.5-3%。
6、委托认购日:2024年5月8日。
7、收益起算日:2024年5月8日。
8、产品到期日:2024年6月13日。
9、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向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公司及湖北新亚强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湖北新亚强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评级结果均为低风险型产品,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19),注册资本为1154445万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湖北新亚强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
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六、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及湖北新亚强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结构性存款 | 97,100 | 42,500 | 412.11 | 54,600 |
合计 | 97,100 | 42,500 | 412.11 | 54,6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67,6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8.81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3.34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54,6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2,400 | ||||
总理财额度 | 67,000 |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