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塔创新)

查股网  2026-03-31  新亚强(603155)公司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亚强股票代码:603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商业广场1幢21层2108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幢15层

股份变动性质:吸收合并承继股份

2026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新亚强/上市公司/公司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创新(昆明)红塔创新(昆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红塔创新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对全资子公司红塔创新(昆明)进行吸收合并,导致直接持股比例上升的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漫辉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9409800K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商业广场1幢21层210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幢15层
成立时间2000-06-15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经营期限2000-06-15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1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50%
2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15.00%
3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7.50%
4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00%
5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
6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
7云南兴云投资有限公司5.00%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0%
9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介绍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许永明董事长中国云南
张漫辉总裁/董事中国北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新亚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持股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605287.SH红塔创新8,750,0006.25

除上表所列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文俊董事中国云南
苑林董事中国山东
寇光武董事中国山东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红塔创新因自身发展需要,对其全资子公司红塔创新(昆明)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红塔创新(昆明)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红塔创新作为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其持有的新亚强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红塔创新将直接持有新亚强股票62,804,342股,占新亚强总股本的19.89%。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2026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3,157,868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其他相关权益变动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因红塔创新对全资子公司红塔创新(昆明)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红塔创新(昆明)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红塔创新作为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承继红塔创新(昆明)持有的新亚强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红塔创新持有股份22,928,4237.26%62,804,34219.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928,4237.26%62,804,34219.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红塔创新(昆明)持有股份39,875,91912.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875,91912.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红塔创新(昆明)系红塔创新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与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以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漫辉

2026年3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
股票简称新亚强股票代码603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商业广场1幢21层210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企业吸收合并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62,804,342股,其中直接持股22,928,423股,通过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39,875,919股。持股比例:19.89%,其中直接持股7.26%,通过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12.6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62,804,342股持股比例:19.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是□否□????不适用?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漫辉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