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聘任总裁、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莹女士为公司总裁,聘任虎治国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朱风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对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邢江泽
周玉华
杨林岩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