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3:关于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分别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1月8日、2020年3月11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3月19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4)、《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5)、《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拉夏贝尔关于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拉夏贝尔关于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拉夏贝尔关于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9)、《拉夏贝尔关于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4),以及于2022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家园”)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拉夏”)承担因撤出商场并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对其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租金134.56万元及违约金,赔偿损失2,500万元等,该案历经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因美好家园不服重审二审判决结果,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审再审。
二、 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川民再142号《民事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进行了重审再审,判决结果如下:
(一)撤销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13民终4643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2021)川1321民初3438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73,52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78,527元,由美好家园负担35,958元,由成都乐微、成都拉夏负担142,56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9,533元,由美好家园自行负担36,006元,由成都乐微、成都拉夏自行负担173,52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重审再审判决,判决成都乐微、成都拉夏赔偿经济损失19,435,768元(原告应退还被告的30万元保证金,可在执行时予以扣减;已执行案款7,597,043元在执行时应予以扣减)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该判决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最终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