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以下简称“金融法院”)(2022)沪74民初4043号《民事起诉状》,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以担保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要求承担连带清偿借款本息合计约4.38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3年8月1日,公司收到金融法院(2022)沪74民初4043号《民事判决书》。金融法院就该案件进行了一审审理,判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对被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债权,即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案外人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本金人民币347,776,589.09元、期内利息人民币14,205,019.95元、逾期利息人民币52,036,072.14元、复利人民币2,125,426.11元向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其余诉
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33,761.06元,由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负担人民币113,366.94元,由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120,394.12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系因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微乐”,现已处于破产清算程序)获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借款,公司为其担保事项引起的。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执行。鉴于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成本及利息费用等,且考虑到上海微乐已就本案件所涉借款向交行提供不动产抵押,公司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案件最终影响将以案件后续进展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