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3: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概述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该案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并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向上海市三中院递交重整申请书,请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4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9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20日及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于债权人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及《关于公司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二、重整申请进展
2023年9月13日,公司获悉上海市三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2023)沪03破64号《公告》,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现将(2023)沪03破64号《公告》全文披露如下:
“本院根据上海启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2月2日裁定受理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2023年2月3日指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管理人。2023年9月12日,本院根据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三、对公司影响
目前上海市三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或公司将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法院裁定的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公司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获得重整成功,公司将得以存续,广大投资人、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权益将获得依法有效保护。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重整期间,公司仍将继续专注于主营服装服饰销售业务,持续积极开展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四、风险提示
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及公司股票相应终止在退市板块挂牌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