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3: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下午14时30分以现场+网络视频的方式召开,公司管理人代表及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等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以网络投票形式对《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关于部分财产的变价方案》及《关于继续申请对港股摘牌决定复核事宜的方案》三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投票采取延期表决方式,投票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1日下午16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日及2024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及《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一、表决情况
公司管理人提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关于部分财产的变价方案》及《关于继续申请对港股摘牌决定复核事宜的方案》进行表决,截至2024年9月21日下午16时表决期限届满。经公司管理人统计,有关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
2、《关于部分财产的变价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部分财产的变价方案》。
3、《关于继续申请对港股摘牌决定复核事宜的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关于继续申请对港股摘牌决定复核事宜的方案》。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