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
3、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26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4、2023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对《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26号)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5、2023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进行披露。
6、2023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67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7、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对《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67号)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8、2023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更新至2023年半年度。
9、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决定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1,980.83万元。
10、2023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
上审(再融资)〔2023〕737号)。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文件。
11、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对《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37号)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12、2023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回复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更新。
13、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经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行情、市场融资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系公司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上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