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帆先生,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柳玉平先生(已于2025年11月20日辞任)、郭峰伟先生、王丽女士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6年4月8日,张帆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6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5,775,431股,下同)的
0.096%,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3,024.3455万元;柳玉平先生、郭峰伟先生、王丽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1%,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003.4884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张帆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__206,296,376_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__44.66__%(以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时总股本461,944,673股计算)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张林 | 27,062 | 0.006% |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张帆的弟弟 |
| 合计 | 27,062 | 0.006% |
注:张林先生为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时,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林先生因股权激励期权行权而持有公司股份27,062股,其持股比例按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65,775,431股计算。
(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柳玉平、郭峰伟、王丽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____54,708____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__0.01__%(以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时总股本461,944,673股计算)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 增持主体名称 | 张帆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4月9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5年4月9日~2026年4月8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A股:3,000万元~4,000万元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5年6月3日~2026年4月7日 |
|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 2025年6月3日~2026年4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股:44.68万股 |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A股:3,024.3455万元 |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A股,0.096%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20,677.0238万股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44.39%(张帆持股比例较增持前下降,系增持期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引致总股本相应增加所致) |
2、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 增持主体名称 | 柳玉平、郭峰伟、王丽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4月9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5年4月9日~2026年4月8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A股:1,000万元~2,000万元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5年4月16日~2026年4月7日 |
|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 2025年4月16日~2026年4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股:14.38万股 |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A股:1,003.4884万元 |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A股,0.031%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19.8508万股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0.043%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帆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6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6%,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3,024.3455万元;柳玉平先生、郭峰伟先生、王丽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1%,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003.4884万元。
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增持数量已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