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161 公司简称: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联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联华机械
子公司)、LYKH GmbH(科华德国子公司)、LYKH LLC(科华美国子公司)、苏州科华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科华苏州子公司)、科华控股(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科华上海子公司)、科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科华香港子公司)、江苏科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科华底盘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科华绿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全面预算、资金管理、融资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告。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财务报告。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总资产 | 错报总额≥1% | 0.5%≤错报总额<1% | 错报总额<0.5% |
净资产 | 错报总额≥1% | 0.5%≤错报总额<1% | 错报总额<0.5% |
营业收入 | 错报总额≥1% | 0.5%≤错报总额<1% | 错报总额<0.5% |
利润总额 | 错报总额≥5% | 3%≤错报总额<5% | 错报总额<3% |
说明:
各类缺陷的分类认定,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归入相关类型,且遵循从严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a.识别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b.对已经审计确认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控制环境无效; e.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
重要缺陷 | a.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b.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绝对损失 | 绝对损失≥总资产的0.3% | 总资产的0.03%≤绝对损失<总资产的0.3% | 绝对损失<总资产的0.03%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a.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重大缺失;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巨额处罚; c.全球媒体频现公司直接责任的重大负面新闻;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
重要缺陷 | a.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产生较大缺失; |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一般性处罚; c.一般媒体出现公司直接责任的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d.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性控制缺陷。 |
说明:
巨额处罚参考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一般性处罚参考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推动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升,优化了业务的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大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内部控制的执行的有效性。2023年,公司将继续将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作为强化合规和提升管理效率的基础性工作,持续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优化和完善。2023年公司将继续关注存在风险的业务领域,持续加强对高风险领域的预警和检查,加强内部信息与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大反舞弊力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水平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洪民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