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许金叶先生、独立董事毛建东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志新先生,其中许金叶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3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同意选举于成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独立董事毛建东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志新先生,其中于成永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 事项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2)向董事会提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经审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相关资料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符合会议审议要求。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包括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5)对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作出监督和评估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2022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1)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有效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2)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资料,定期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并作出针对性指导;
(3)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问题的整改;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报错,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存在可能导致出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2)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较为适当,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
(3)进一步与外部审计就内部控制有待改进之处进行沟通交流,对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估,并督促公司内控缺陷的整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关注外部审计重点审计的重点内容,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工作,切实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总结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