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3月12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3月12日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82.97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8元/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