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2026 年9 月21 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 号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 为李欣女士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条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
经公司总经理宗楼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以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欣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
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董 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 为赵彬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条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长涂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 赵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 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董 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