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海通发展(603162)公司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安排………………………………………………3议案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9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5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3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4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35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7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40议案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2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7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5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拟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需在大会工作组处领取《股东发言登记表》,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人员。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若股

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

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一、会议召开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4日14:00

(二)会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曾而斌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4日 (七)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八)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九)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登记、领取会议资料并入座;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选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六)主持人及其指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问题;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票数,并宣读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切实向股东大会负责、积极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公司治理情况概述

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率先复苏,货物进出口贸易需求和国内贸易需求提升,干散货航运业景气度快速回升。2022年,受俄乌冲突、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国际干散货市场波动加剧。面对日益复杂的航运市场,公司始终秉承“以航运为主业,拓展航运产业链,打造知名国际航运品牌”的愿景,坚持以“志在海洋,做精做强中国航运事业”为企业使命,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决策部署下,在各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积极把握时机,扎实推进全年各项工作。

(一)业务方面

2022年,公司专注境内外航区干散货海运业务,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603.25万元,同比增长28.02%;公司资产总额为259,602.1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21.21%,整体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04,629.25万元,同比增长54.33%。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

理状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2022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和召开,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文件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会议文件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01.121.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现金分红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02.09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销商)、法律顾问和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2.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3.审议通过《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理制度>的议案》 2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审议通过《关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8.审议通过《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2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0.审议通过《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31.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3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3.审议通过《关于<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3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04.30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国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05.18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 6.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关联方担保及关联利息费用公允性的议案》 6.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股份支付费用公允性的议案》 6.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公允性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05.3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05.31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曾而斌回购金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08.31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10.311.审议通过《关于新海通5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新海通6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3.审议通过《关于新海通7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12.09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通过现场召开会议,讨论议案,勤勉、谨慎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继续稳步前进,力争保持业绩稳定,提升公司价值,回报股东。同时,公司董事会也将继续推动内部控制的完善,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致力于将公司打造为拥有强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航运企业。对此,公司董事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公司的发展:

1、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全面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对经营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公司各项工作,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公司董事会将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要求,引导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稳抓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积极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收益。

2023年,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发展,并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广大股东负责的宗旨,独立、审慎、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公司监事会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01.121.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现金分红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02.09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和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05.18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 7.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关联方担保及关联利息费用公允性的议案》 7.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股份支付费用公允性的议案》 7.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公允性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08.31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10.311.审议通过《关于新海通5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新海通6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新海通7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详情
联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12.09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能有效覆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内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相关内部控制的实施是有效的,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的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列席董事会,及时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落实对公司经营活动和资产管理状况、经营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监督检查。

(三)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监督效率

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四)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的权益。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林涛,男,1973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税务师。1994年8月至1996年6月,任厦门特贸有限公司会计;1996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厦门市湖里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科员、科室主管;1999年11月至2001年3月,任东亚银行厦门分行业务拓展专员;2001年4月至2003年3月,任福建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4月至2008年3月,任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4月至2016年9月,任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9月至2023年1月,任厦门市安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齐银良,男,198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3月,历任上海航运交易所交易部船舶交易鉴证岗、总裁办公室行政人员;2012年3月至今,任上海海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翁国雄,男,196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2年8月至1992年3月,任福建省财政科研所科员;1992年3月至1997年3月,任《福建财会》编辑室副主任(副科);1997年3月至1998年6月,任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部门经理;1998年6月至2001年8月,任西藏林芝地区财政局副书记、副局长;2001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福建省财政厅监督局调研员;2004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福建省资产评估管理中心主任;2009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主任;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处级高级会计师;2022年3月至今,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定的影响公司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存在,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9次。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林涛99004
齐银良99004
翁国雄99004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8次,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现场考察情况、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电话等方式,充分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对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各项议案的

调查、获取及做出决议所需要的其他情况和资料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传递给独立董事,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2022年10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新海通5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新海通6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新海通7融资租赁部分提前还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担保业务,该等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除上述关联担保业务外,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专项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71,484,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148,413.5元(含税),派发后的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求,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四大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许多建设性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长远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204,603.25159,818.272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41.7051,744.2729.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873.2150,376.9132.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11.4128.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19%49.16%减少8.97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90.6469,073.9415.66%
总资产259,602.17214,181.992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4,629.25132,589.3954.33%

二、主要财务状况(合并报表)

(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末2021年末同比增减(%)
项 目2022年末2021年末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73,206.5228,094.57160.57%
应收票据-49.75-100.00%
应收账款6,090.559,960.17-38.85%
预付账款1,071.43866.3523.67%
其他应收款10,864.208,116.2833.86%
存货2,772.122,991.92-7.35%
其他流动资产411.34256.7160.24%
投资性房地产1,183.12-不适用
固定资产95,512.4661,098.3056.33%
使用权资产67,709.55102,074.17-33.67%
长期待摊费用230.18-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75.32210.0231.09%
其他非流动资产143.88298.62-51.82%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长160.57%,主要系由于2022年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使得货币资金持续增长。

(2)应收账款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38.85%,主要系2022年境内航区市场运价水平有所下降,单航次结算运费金额相应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33.86%,主要系境外航区运营船舶数量及期租业务规模增长,加之2022年以来燃油市场价格整体上行,综合导致期租业务燃油备付金增加较多。

(4)其他流动资产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60.24%,主要系由于公司本期

待抵扣进项税额、待摊保险费用和预缴其他税费增加所致。

(5)投资性房地产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主要系由于本期对外出租自有房产,由固定资产转入形成。

(6)固定资产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56.33%,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司提前偿还“新海通8”“新海通9”“新海通10”三艘船舶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并取得了上述三艘船舶的所有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三艘船舶自使用权资产转至固定资产核算。

(7)使用权资产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33.67%,主要系由于:1、随着公司取得“新海通8”“新海通9”“新海通10”三艘船舶的所有权,该三艘船舶自使用权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核算;2、本期公司新增租赁房产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主要系由于当期对租赁的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形成。

(9)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31.09%,主要系由于本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股份支付以及可抵扣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51.82%,主要系当期预付设备款交付使用转入固定资产。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末2021年末同比增减(%)
短期借款-1,000.92-100.00%
应付账款5,219.044,386.0518.99%
预收账款1,347.931,665.41-19.06%
合同负债563.832,089.28-73.01%
应付职工薪酬2,116.461,117.8589.33%
应交税费782.285,647.36-86.15%
其他应付款2,155.88943.38128.5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18,239.929,275.4796.65%
其他流动负债15.2841.96-63.58%
租赁负债20,830.5850,091.50-58.41%
长期应付款3,701.725,333.42-30.59%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短期借款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100.00%,主要系由于2022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使用情况,偿还银行借款。

(2)合同负债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73.01%,主要系由于公司向客户提供船舶程租或期租服务预收的船舶租金及运费,期末服务结束已结算。

(3)应付职工薪酬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89.33%,主要系公司运营规模增长,公司员工人数以及工资水平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亦相应增长。

(4)应交税费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86.15%,主要系由于当期公司内贸业务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使得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相应减少所致。

(5)其他应付款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128.53%,主要系由于一方面公司期租业务规模扩大,另一方面系由于当期燃油市场价格整体上升,船舶期租运营中,公司应付船舶出租人(供应商)的船存燃油款等未结算款项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96.65%,主要系由于2023年公司内贸有三艘融资租赁船舶到期需要支付大额留购本金。

(7)其他流动负债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63.58%,主要系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预收款项中的待转销项税额列报为其他流

动负债。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末2021年末同比增减(%)
资本公积12,082.5711,816.452.25%
其他综合收益6,037.42-2,349.42-356.97%
专项储备-40.07-100.00%
盈余公积7,689.556,713.0414.55%
未分配利润141,671.3079,220.8378.83%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其他综合收益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356.97%,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较大所致。

(2)专项储备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减少100.00%,主要系由于公司本期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支出超出本年计提数,超出部分已转入当期损益。

(3)未分配利润本期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78.83%,主要系由于2022年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204,603.25159,818.2728.02%
主营业务成本123,253.8793,180.9132.27%
税金及附加340.03360.59-5.70%
销售费用2,994.101,626.3584.10%
管理费用3,488.413,019.6415.52%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增减(%)
财务费用3,816.635,389.21-29.18%
其他收益36.401,582.55-97.70%
投资收益370.90202.2083.43%
信用减值损失-458.28-145.37215.25%
营业外收入36.0067.33-46.53%
营业外支出185.9028.33556.19%
所得税费用3,366.856,175.69-45.48%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8.02%,主要系由于公司自有船舶增加约3艘,自有运力增幅约16%,境外航区期租业务自有运力的投入有效平衡了境内航区市场运价回落的不利影响。此外,在境外市场不同航区、不同航线市场价格有所分化的情况下,随着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与客户服务能力的增强、国际航区运营经验的积累,公司展现出了一定的经营韧性,境外航区业务继续保持增长的发展态势。

(2)主营业务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27%,主要系由于:1、船员人工成本逐年上升;2、当期燃油市场价格整体上升;此外,随着国内主要港口的通行效率有所回升,自有船舶及光租船舶执行的航次数及总航程相应有所增加。

(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4.10%,主要系由于1、销售部门员工人数及薪酬奖金增加;2、随着境外航区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向提供经纪服务的航运经纪商支付的经纪佣金费用相应有所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52%,主要系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人员人数和薪酬奖金均有所增加。

(5)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9.18%,主要系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

利息支出,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等长期负债的方式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业务与运力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逐步提前还款,优化资产负债率所致。

(6)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7.70%,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3.43%,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8)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7.70%,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15.25%,主要系由于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10)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6.53%,主要系由于本期收到“新海通2”“新海通11”等船舶历史碰撞事故相关的赔偿款,上述事项均已完结,不存在后续影响。

(11)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56.19%,主要系由于:1、本期公司践行社会责任,向上海市红十字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分别捐款50.00万元形成。2、当期罚款及滞纳金支出较大系由于公司发生一笔税务滞纳金支出,该项支出系公司受个别历史供应商所开具发票的合规性问题而被动产生,根据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出具的《说明函》,该案件已结案,不属于重大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未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的行政处罚。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90.6469,073.941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4.89-24,364.46-17.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97.05-21,823.7474.1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392.80-283.82-1,295.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091.5022,601.9311.01%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66%,主要系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款良好,继续保持增长的发展态势。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7.11%,主要系由于本期购置船舶支付的现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4.11%,主要系由于本期提前偿还“新海通8”“新海通9”“新海通10”三艘船舶的剩余租赁付款额。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五: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及董事会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2年度公司向董事支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董监高任职2022年薪酬备注
曾而斌董事长140.89
郑玉芳副董事长、总经理138.03
刘国勇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99.78
乐君杰董事、财务部经理44.97
肖治平董事-
林涛独立董事8
齐银良独立董事8
翁国雄独立董事8

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2023年度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薪酬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为8.00万元整(含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六: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及董事会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2年度公司向监事支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董监高任职薪酬合计备注
吴 洲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30.85
魏 弘监事-
赵云逸监事-

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七: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4,795,080.91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2,760,1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552,030.00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2.30%。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2,760,15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10,885,022股。

如在2023年4月12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1,417,018.13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4,795,080.9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2,552,03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公司拟留存适当的经营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扩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更优异更稳定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质量,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庆瑜,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遒景,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根据公

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2023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度,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保函、保理、进出口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以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上述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二、申请综合授信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银行就授信相关事宜的谈判、签署相关融资协议及办理与之相

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做出有效决议之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上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5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168,870.92132,823.43
2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2,176.572,176.57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7,793.20
合计191,047.49142,793.2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并审批。

3、资金管理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议案十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第 50 页 共 51 页

议案十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事宜,公司拟对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做出相应变更,并同时修改公司《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76,015股,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1,484,135元变更为人民币412,760,15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71,484,135股变更为412,760,15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名称《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第 51 页 共 51 页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27.6015万股,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148.413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76.0150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7,148.4135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份总数为41,276.015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