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2,760,1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552,030元,转增198,124,872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610,885,022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25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来的人民币412,760,150元增加至人民币610,885,022元(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董事人数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76.015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088.5022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276.015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公司股份总数为61,088.5022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一百二十一条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