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国勇先生递交的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国勇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刘国勇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刘国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甜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甜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个人简历黄甜甜女士,女,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原福建银保监局福清监管组,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甜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拟任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黄甜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甜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