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8日、8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